ICC訊 11月2日,深圳市聚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聚飛光電”或“公司”,300303)發(fā)布關(guān)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稱公司決定使用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部分社會公眾股股份,用于實施公司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quán)激勵。本次回購股份的種類為公司發(fā)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 股),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 1 億元且不超過人民幣 1.5 億元(均含本數(shù))。
公告指出,聚飛光電于2021年4月 23 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第四屆監(jiān)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guān)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公司決定使用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部分社會公眾股股份,用于實施公司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quán)激勵。本次回購股份的種類為公司發(fā)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 股),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 1 億元且不超過人民幣 1.5 億元(均含本數(shù))?;刭?A href="http://m.getprofitprime.com/site/CN/Search.aspx?page=1&keywords=%e8%82%a1%e4%bb%bd&column_id=ALL&station=%E5%85%A8%E9%83%A8" target="_blank">股份的實施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 12 個月內(nèi)。回購股份價格不超過人民幣7.50 元/股(含本數(shù))。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股份 8,890,096 股(其中 40,000 股因回購工作人員誤操作于收盤前半小時委托下單,成交金額為 190,400.00 元),占公司總股本的 0.6622%,最高成交價為 5.09 元/股,最低成交價為 4.68 元/股,成交總金額為 42,984,604.76 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符合公司回購股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