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衛(wèi)計委:新增產假應遵照執(zhí)行

訊石光通訊網 2016/10/10 10:30:07

  9月29日,新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通過施行,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生育子女的獎勵假,從30日延長至80日;在9月29日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也可按新條例享受80日的獎勵假。

  正在休產假的假期也可以延長!這一消息讓正在休產假的媽媽們紛紛表示“普大喜奔”,“太開心了,可以在家多陪寶寶了。”

  但在這個新條例面前,不同人的遭遇大相徑庭。有企業(yè)爽快地讓員工繼續(xù)休假,有的表示“文件沒下發(fā),按舊政策執(zhí)行”。

  9日,記者就此咨詢了省衛(wèi)計委,相關負責人回應,《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屬于地方法規(guī),省內各單位應遵照執(zhí)行,不需要等待行政機關另行發(fā)文。

  產假延長 有人歡喜有人憂

  在廣州某外資公司人力資源部門工作的小潔9月剛休完產假回單位上班,她嘆息說自己“沒趕上好時候。”她說,公司積極響應政策,員工不需要再辦理任何手續(xù),就可以延長假期,“老板還將新的產假政策通知發(fā)到了工作群中,讓大家都知曉。”

  茂名信宜市某中學老師張女士也很順利地就享受到假期獎勵。她告訴記者,目前她原本的假期還未休完,等休完再去學校辦理一個產假延長手續(xù)即可。

  但在另外一些企業(yè),正在休產假的員工遭遇了“沒有接到文件通知”的阻攔。網友“@德柱”表示:“我們公司HR也說,省社保局這邊還沒收到文件,只能等文件發(fā)下來了以后才能執(zhí)行。哎!害我白激動了。”

  在一家房地產私企工作的小文(化名)告訴記者,她今年5月底開始休產假時,拿著衛(wèi)計委下發(fā)的文件找公司領導才爭取到了128天的假期,而在她前后的其他同事都是休98天的產假。

  在新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通過之后,有正在休產假的同事向公司要求延長休假遭到了公司的拒絕。小文也沒敢再去要求延長產假,“我之前要求休到128天,如果現在又找公司要休178天,還想不想在這個公司干下去了?”

  官方回應 地方法規(guī)應執(zhí)行

  面對這些政策落地執(zhí)行遭遇困難的情況,記者再次咨詢了廣東省衛(wèi)計委。

  省衛(wèi)計委表示,2016年9月29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關于修改〈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后,當日在“廣東人大”官網公布。

  省衛(wèi)計委強調,《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屬于地方法規(guī),省內各單位應遵照執(zhí)行,不需要等待行政機關另行發(fā)文。

  此外,省婦聯權益部部長楊世強表示,以沒有收到紅頭文件為由不執(zhí)行新法,不符合法律實施的要求。對于一些企業(yè)(公司)盡量減少用人成本的想法可以理解,但老板們應該明白,這個是大勢所趨,維護好女職工的合法權益,既是國家和社會文明進步的體現,也是企業(yè)的先進經營理念,目光不宜太過短淺。“我們呼吁政府和社會要高度關注女員工的權益保障,這關系到千家萬戶切身利益。”

  來源:南方日報

新聞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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