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廣東兩省正式宣布進入周末“2.5天休假”模式。消息一出,再次引發(fā)各界對“2.5天休假”的關注和熱議。新的休假模式究竟是真休假還是只是“挪假”?政策落實不到位,會不會帶來新的不公?對此,記者采訪了相關專家。
何為“2.5天休假”?2015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fā)《關于進一步促進旅游投資和消費的若干意見》,首次提出鼓勵“周五下午與周末”2.5天休假。近一年來,已有河北、江西、重慶、甘肅、遼寧、安徽、陜西、福建、浙江和廣東等10個省份正式出臺意見,明確提出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實行新的休假模式。
專家表示,隨著經濟社會發(fā)展,民眾消費能力增強,彈性休假也將會越來越有市場。中國未來研究會旅游分會副會長劉思敏認為,鼓勵推行“2.5天休假”,一方面,有助于豐富假日體系,讓民眾更多享受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另一方面,當前經濟發(fā)展已到了一定程度,不少企事業(yè)單位也具備了實行新休假模式的條件。
“這種模式在時間上恰到好處,將催熱自駕游、家庭游等短途旅游。”中國旅游智庫秘書長石培華說,統(tǒng)一休假容易導致出游高峰疊加,會造成社會資源的浪費,而2.5天休假則可促進民眾錯峰出游,節(jié)約出行時間,提高出游效率。
南開大學旅游與服務學院副院長徐虹認為,推行“2.5天休假”模式,有助于刺激旅游消費。由于平時假期短暫,游客都選擇在黃金周或小長假旅游,這會導致旅游地無法均衡服務游客,而推行“2.5天休假”模式可以調解旅游市場中的供求結構矛盾。
不過,針對新的休假模式,也有不少憂慮的聲音:一些地區(qū)和部門關于周末“2.5天休假”的先行先試符合發(fā)展趨勢,但如何在法律規(guī)定范圍內落實好彈性作息制度,使政策在具體執(zhí)行過程中不走樣、不偏差,值得重視。
國家旅游局規(guī)劃財務司司長彭德成表示,彈性作息要在遵循國家法律規(guī)定每周40小時工作時間的前提下,將周五下午工作時間提前安排到其他工作日中,使周五下午騰出來與周末結合外出休閑度假,而不是縮短每周法定工作時間、周五下午直接放假。他說,優(yōu)化休假安排目的是進一步提高人民群眾生活品質、激發(fā)居民旅游消費熱情,同時刺激經濟增長、抵御經濟下行壓力。
有專家表示,一方面,要鼓勵固定的“2.5天休假”,另一方面,也要真正落實“帶薪休假”。北京交通大學旅游專家王衍用認為,目前制約旅游消費需求釋放的,不是旅游動機,也不是消費能力,而是帶薪休假是否能貫徹落實。
為此,專家建議,推行周末“2.5天休假”,首先,要建立嚴格的監(jiān)督機制,勞動監(jiān)察部門對重點企事業(yè)單位進行不定期檢查,發(fā)現(xiàn)有規(guī)不依現(xiàn)象不要姑息;其次,工會方面加強對職工帶薪休假權益的積極爭取和切實保障;最后,還要建立健全職工權益追溯機制,在職工權益受到侵害時,通過集體協(xié)商機制維權等。(經濟日報記者 鄭彬)
新聞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