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用途不符合目的,而且不還錢,是否構成犯罪(詐騙罪)?

訊石光通訊網(wǎng) 2011/11/24 16:33:42

借錢用途不符合目的,而且不還錢,是否構成犯罪(詐騙罪)?

1:有借條 2:有合作協(xié)議,已寫明因資金欠缺,借錢用途購買牽引車,如何分紅,此人不承擔此車任何風險。 3:后來發(fā)現(xiàn)錢不是購買車,而是用途不明..而且也連本金都還不上,請問構成什么罪?

咨詢者:您好!通常這種情況是對方違約,屬于一般經(jīng)濟糾紛,不以詐騙罪去追究刑事責任。你們之間有兩種法律關系,一種是借貸關系(借條),一種是合作關系(合作協(xié)議)。但不論從那種方式著手,您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返還您的款項。

新聞來源:網(wǎng)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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